澳大利亞更新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國家標準
世界貿易組織
G/TBT/N/AUS/150
2022-12-20
技術性貿易壁壘
通 報
以下通報根據TBT協(xié)定第10.6條分發(fā)
1. |
通報成員:澳大利亞 |
2. |
負責機構:農業(yè)、漁業(yè)和林業(yè)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 |
5. |
通報標題: 澳大利亞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國家標準第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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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內容簡述: 澳大利亞農業(yè)、漁業(yè)和林業(yè)部建議發(fā)布《澳大利亞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國家標準》第3.8版,以取代2016年9月的上一版第3.7版。澳大利亞允許六十(60)天的評議期。 |
7. |
目的和理由:澳大利亞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概述了從澳大利亞出口有機或生物動力產品所需的條件。本標準的更新是為了根據消費者信息、標簽、防止欺騙行為和消費者保護的變化,保持“符合目的”的狀態(tài)。該標準的第3.8版提供了對第1.15節(jié)牲畜品種和育種(在用于產奶的牲畜中使用精液交配)的修訂,對第3.1節(jié)化妝品和皮膚護理(添加氫氧化鈉)的修訂,并引入了第3.2節(jié)“葡萄酒生產”。 減少貿易壁壘、促進貿易 |
8. |
相關文件: 澳大利亞有機和生物動力產品國家標準第3.8版。 |
9. |
擬批準日期: 2023年1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2023年2月24日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來源:廣東省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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