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訂進口有機產品及隨附證書相關規定
2024年12月17日,據歐盟官方公報消息,12月1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實施細則(EU)2024/3121,修訂實施細則(EU)2021/1378涉及根據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2018/848第46條承認某些控制機構有權在第三國為向歐盟進口有機產品而實施控制和頒發有機證書。主要修訂內容為:
(1)根據該條例附件,對實施細則(EU)2021/1378附件II進行修訂。主要對在“北京大陸恒通認證有限公司”等授權范圍進行修訂;
(2)該條例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第三天起生效。該條例具有全面約束力,直接適用于所有成員國。
來源:廈門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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