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修訂促進綠色農業漁業和有機食品等管理支持法實施細則
2023年5月10日,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發布第585號農林畜產食品部令,修訂《促進綠色農業漁業和有機食品等管理支持法實施細則》。主要內容如下:
(1)有機食品不得到檢測合成農藥成分,除非能證明是由于食品添加劑污染等非人為因素而檢出合成限量小于等于0.01mg/kg的農藥成分;
(2)所有用于加工(有機食品)的原料或材料必須是無農藥農產品、有機食品或無農藥原料加工食品。或者無農藥農有機食品的原料或物料達總含量的50%以上,如果無農藥農產品、有機食品、無農藥原料加工食品無法通過商業方式采購,非無農藥農產品、有機食品、無農藥原料加工食品的原料或材料的含量為5%(生產有機食品時人為添加的水和鹽除外)。該修訂自發布之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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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廈門技術性貿易措施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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